黃國昌民調不告訴你的事

黃國昌民調不告訴你的事

賴中強

民眾黨誘導式民調,惡意迴避我國紙本個人資料保護法制係2012年10月始建立之事實
賴中強11/22「抗議罷免連署附身分證,聲討剝奪民權六大寇」行動發言

近日,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公布該黨所做的民調有六成四民眾支持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民調的題目是:「過去罷免連署過程中經常出現幽靈連署或連署造假,為了要杜絕這種狀況,請問你是否同意罷免案連署過程必須要更嚴謹,應該比照總統副總統連署,民眾在連署時附上身份證影本?」

賴中強批評:這不僅是嚴重扭曲的誘導式民調,而且迴避了兩個關鍵事實。

第一,所謂幽靈連署(死人連署、非真實存在之個人連署)根本是假議題,因為在選委會送交戶政事務所查對的過程中,只要輸入身分證字號,比對戶籍資料,就可以百分之百刷掉幽靈連署。

第二,避免連署造假的方式很多,黃國昌只說要比照總統副總統連署附身分證。黃國昌卻向民眾隱瞞:我國過去只有《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只保護電腦系統內的個人資料,2010年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才將包括身分證影本的紙本個資納入法律規範保護,這個修正要到2012年10月才生效。1995年《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制定當時,雖規定非合格政黨推薦的總統副總統參選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但那是我國法制還沒有把紙本個人資料納入保護的舊時代作法。

而且總統選舉史上至今四次連署參選,包括1996年林洋港、1996年許信良,2000年宋楚瑜,2012年宋楚瑜(2011年連署登記,2012年投票)都是在紙本個資納入法律規範保護前,2012年10月《個人資料保護法》生效後,我國就再也沒有經個人連署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實例了。顯見,數萬至數十萬國人身分證影本集中影印造冊,根本與2012年10月生效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本旨不相容,哪一個國家的個資保護機關會允許做風險這麼高,這麼蠢的事?

你韓國瑜要放任張家班許宇甄、花蓮王傅崐萁如此修法,以如此高風險的方法蒐集大量國民個資,你有問過個資法專家、個資法主管機關意見嗎?至於最近一次郭台銘連署參選,不僅最後沒有登記,而且連署過程中出現的眾多違法犯罪,是我國選舉史上牽涉人數最多的選舉犯罪,根本不應該納入討論。

(文章轉載自:賴中強 2024/11/22 臉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