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20241117號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與憂心,《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藍白聯手,已於1115院會通過NCC組織法修正,12月1日起,NCC代理主委翁伯宗將去職,委員未達半數,部分業務將停擺。繼考試院考試委員9月1日起出缺,NCC成為第二個被癱瘓的政府機構。

內政委員會於週一1118舉行公民投票法公聽會。

內政委員會於週三1120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包括許宇甄上會期提出罷免同意票應大於被罷免人員得票數才算罷免通過。

韓國瑜已預告本週將續行未完的選罷法協商(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 應密切注意本週五1122院會是否變更議程排審選罷法。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11/15、11/19院會討論事項(11/19為行政院追加預算報告及質詢)

二、(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三)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家發展基金(下稱國發基金)近年投資標的逾過半嚴重虧損,如2017年投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投資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昱晶能源科技與昇陽光電科技合併成立)與2019年投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發基金已淪紓困基金。尤有甚者,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以造假財報坑殺投資人、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僅涉及官商勾結,還將中國製產品裝設於軍事要塞,國發基金投資弊案一籮筐。而多家令人匪夷所思之投資標的,其公司竟與府院高層關係密切,更讓人懷疑政

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0月14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月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0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0月17日(星期四)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同意權案;10月21日(星期一)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同意權案。三、10月16日(星期三)上、下午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2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四、10月17日(星期四)及10月21日(星期一)每位被提名人各由3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2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五、審查完畢後,提報11月1日(星期五)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表決(相關審查時程及事務如附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0月14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月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0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

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民進黨於2016年執政即確立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政策目標,然而離岸風電從一開始躉購費率訂定高於國際行情讓開發商獲取不合理的超額利潤、國產化全面跳票、無視股權轉移限制等,再到綠能目標因建置進度落後而跳票,為追趕進度不計代價全力衝刺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卻演變成砍樹種電、滅漁滅農等危機,申設審查階段更因官商不當勾結而產生行賄放水、不當圖利、綠營權貴疑似介入等不法行為,以致國庫與全民利益蒙受嚴重損失。爰此,為解決不法弊端,避免全民為錯誤政策買單,茲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調查權之行使相關規定,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針對『再生能源相關弊案』乙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儘速釐清真相,查清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以利預算監督和檢討相關法令,善盡國會監督職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六、本院委員黃健豪、羅廷瑋、牛煦庭、萬美玲、柯志恩、王育敏、廖偉翔、陳菁徽、羅智強、游顥、張智倫等11人,針對我國現有老舊校舍屋齡超過50年計有2,000棟以上,屋齡超過30年以上則有8,000棟以上,囿於臺灣位處地震帶,且因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候常致使災情發生,學生就學與老師教學環境安全應以最高標準審視、以最快速度處理。然而2022年之後,中央主管機關並無針對老舊校舍拆除重建補強之相關專案計畫,亦未編列相關預算以為因應。相較於政府對於都更危老建物之重視,面對未來國家棟梁,不該忍睹國家幼苗在半世紀


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自就任以來,各種政策荒腔走板,不斷激化社會對立、散播片面、不實訊息,拒絕依法行政,致使人民對政府信任全面崩壞。諸如:一、甫就職即對新國會三讀通過之「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提出覆議案,並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公然散播假訊息,宣稱「『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刻意向人民隱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需交檢察官起訴、法院審判之事實。二、民生經濟方面,面對蔡政府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需達總發電量20%已確定跳票,竟無法於本院委員總質詢時回應「針對目前2024年我國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僅為總發電量的10.7%,行政院如何於兩年後達標?」之基本能源轉型政策問題,顯見其所領導之内閣對於我國之能源政策毫無準備、毫無規劃,只會空喊口號、堅持不切實際之「非核家園」神主牌。卓榮泰院長及其內閣面對台電營運紊亂失靈,竟僅以無止盡之公務預算撥補、漲價掩飾其錯誤的能源政策,迫使人民為其買單。三、人事任免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依據本院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刪除NCC委員「萬年條款」之修正案,撤回翁柏宗之主委提名、重新提名,惟其竟趁法律尚未正式公告時,逕自宣布由「缺乏民意基礎和政治正當性」的副主委翁柏宗任代理主委。四、預算編列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以本院議決之決議案、三讀通過之法律案為編列預算之依據,列入法律義務支出,匡列相關預算項目。惟經檢視行政院所提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無論「健保點值平均一點0.95元」之主決議、「公糧收購價格自每公斤26元調升5元以上」之決議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禁伐補償金額度修正為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六萬元之法律案,卓榮泰院長及其率領之內閣均僅憑個人好惡,悍然拒絕依法足額編列相關法律義務支出預算。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對整體施政良窳應負全責,惟卓榮泰自任行政院院長一職以來,罔顧憲法對人民基本權益之保障,未遵憲政分際,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原則,造成憲政僵局、朝野對立、民心不安、社會動盪,迄今難以止歇。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卓榮泰院長:『國家利益永遠高於政黨利益,政黨利益永遠不能凌駕於人民的利益』,以期將國家還給人民,匡正脫序的憲政秩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五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七條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五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九、(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林宜瑾等22人、委員張雅琳等19人分別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吳沛憶等16人、委員王育敏等20人、委員萬美玲等19人分別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24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委員陳菁徽等20人分別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月琴等19人、委員萬美玲等17人分別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9人及委員廖偉翔等16人分別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鑒於民進黨吳秉叡委員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時,公然行使暴力破壞公物,失控拔扯主席台麥克風,此等惡劣行徑,不但破壞議事秩序,更嚴重傷害國會尊嚴。為杜絕脫序行為,重塑國會秩序,爰要求吳秉叡委員除應照價賠償毀損之公物,並於院會公開道歉外,另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規定,建請將吳秉叡委員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以儆效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周黨團協商

11/18(一)下午針對「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協商。

 韓國瑜已預告本週將進行延會日期、附屬單位預算審查期程協商,並續行未完的選罷法協商。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案由分類交付協商日
211121報告併案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會完成審查交付協商20241112
211151有鑒於民進黨吳秉叡委員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時,公然行使暴力破壞公物,失控拔扯主席台麥克風,此等惡劣行徑,不但破壞會議室設備,更嚴重傷害國會尊嚴。為杜絕脫序行為,重塑國會秩序,爰要求吳秉叡委員除應照價賠償毀損之公物,並於院會公開道歉外,另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規定,建請將吳秉叡委員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以儆效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逕付二讀20241115
21152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115
211153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115
211154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8人、委員楊瓊瓔等21人分別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及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案。委員會完成審查交付協商20241115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日期案由審議委員會
20241118  審查(一)委員洪孟楷等24人、(二)委員黃健豪等17人、(三)委員林俊憲等17人、(四)委員王鴻薇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鍾佳濱等19人、(六)委員許宇甄等17人、(七)委員陳素月等20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徐富癸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十)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交通委員會
20241118  審查(一)委員傅崐萁等20人、(二)委員陳雪生等29人分別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四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七)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11月18日、20日二天一次會】交通委員會
20241120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內政委員會
20241120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內政委員會
20241120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0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0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0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0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七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20241121本院委員涂權吉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內政委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編號案由備註
1「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1125排入院會一讀
2「土地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125排入院會一讀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125排入院會一讀
4民眾黨團提「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125排入院會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