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領不到」禁伐補償假議題鬥爭操弄,
取代原民土地正義與山林永續
前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 瓦歷斯.貝林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幹事 歐蜜.偉浪
行政院所提114年總預算案中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預算,依照往例,依法由「公務預算」及「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兩個部分搭配編列使用。近來卻遭高金素梅在立法院惡意操弄,傳播「預算編列不足」、原住民會「領不到」等錯假訊息,並藉此挑撥製造對立,煽動起執政黨歧視原住民、退回總預算的政治鬥爭,無辜原住民恐淪為其鬥爭工具,後續禁伐補償及相關原住民族土地地權地用政策的優化,以進一步實踐多數原住民所期盼的土地正義與山林永續,無形中,卻被模糊化、被替代掉。
禁伐補償是原住民族部落協力共同照顧族人生活與維護山林永續的土地文化,在當代私有登記主義地權與山林土地切割利用管理制度的斷裂下,一個補償性的措施,不能取代長遠土地正義與山林永續的制度改革發展,以及相關聯土地文化的復權與復興,即使是作為一種補償性措施,也應注意人頭借名登記混入領取、掌握門道的投機登記設定抵押圈地申請者等弊端,以及不同族群部落群體間的差異性等不公平,避免山林淪為少數人獲利的工具。需要持續進行必要調整。
原住民族土地文化看待山林河海大地,從來不是加以切割成保育/開發、公有/私有、林班地/保留地等等相對立的空間,部落族群在祖傳生活領域土地上,共同維護分享山林大地生態資源,經營土地永續的生活。或許隨著土地流失,人與人、與土地相生相依的文化也跟著流失,使得鬥爭對立的外來政治文化有可乘之機。
禁伐補償政策,若能作為反省當代山林生態及部落社會的整體性遭地權地用管理制度切割破壞的緩衝措施,因族群地域制宜,朝向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與在地歷史緣故關係,並透過制度轉型,還給族人與土地永續且合理的營生方式。
原住民族不希望止於禁伐補償,我們要更多關於在地土地使用的經驗與知識,符合公平正義,合乎土地倫理與永續的規劃與使用!若能回歸部落傳統生活領域共同經營,依據整體性山林永續的效益來提供對價,例如,碳捕捉與減排的計價,也可能在禁伐補償之外,開創更符合土地正義與山林永續的當代經營管理模式。
(文章轉載自:歐蜜偉浪 2024/10/25 臉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