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20241027號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與憂心,《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經濟委員會本週四排審多項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其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玉珍、陳雪生等17人提出「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兩項法案,設立「國際醫療特區」以及「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企圖繞過台灣現行法規,利用離島的醫療、經濟議題替中國開立後門。前一法案將放寬聘僱外國醫事人員資格,明定醫事人員無須我國醫事專門執照外,更可以充任董事;後一法案即當年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捲土重來,草案規定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機構、資金、物品、商品、勞務或服務,進出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其許可條件與程序將特殊處理;草案並規定簡化都市計畫、水土保持計畫之申請、審查程序,為了增加離島政府取得土地,必要時亦得撥用國有土地與私有土地辦理交換。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10/29 行政院院長提出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10/25 院會二讀討論事項。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事項第9案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第16案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第17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及第18案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下載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鴻薇等20人及委員李彥秀等17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下載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014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進黨黨團推薦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0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0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21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合併為一次會。1016日(星期三)上午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1016日(星期三)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1017日(星期四)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同意權案;1021日(星期一)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同意權案。三、1016日(星期三)上、下午各由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2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四、1017日(星期四)及1021日(星期一)每位被提名人各由3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0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2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五、審查完畢後,提報111日(星期五)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表決(相關審查時程及事務如附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周黨團協商

下週(10/28 ~ 11/1)無安排黨團協商。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案由分類交付協商日
21025-2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4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5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6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8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9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10本院委員黃仁等29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11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12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13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14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7民眾黨黨團提)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自就任以來,各種政策荒腔走板,不斷激化社會對立、散播片面、不實訊息,拒絕依法行政,致使人民對政府信任全面崩壞。諸如:一、甫就職即對新國會三讀通過之「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提出覆議案,並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公然散播假訊息,宣稱「『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刻意向人民隱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需交檢察官起訴、法院審判之事實。二、民生經濟方面,面對蔡政府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需達總發電量20%已確定跳票,竟無法於本院委員總質詢時回應「針對目前2024年我國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僅為總發電量的10.7%,行政院如何於兩年後達標?」之基本能源轉型政策問題,顯見其所領導之内閣對於我國之能源政策毫無準備、毫無規劃,只會空喊口號、堅持不切實際之「非核家園」神主牌。卓榮泰院長及其內閣面對台電營運紊亂失靈,竟僅以無止盡之公務預算撥補、漲價掩飾其錯誤的能源政策,迫使人民為其買單。三、人事任免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依據本院三讀通過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刪除NCC委員「萬年條款」之修正案,撤回翁柏宗之主委提名、重新提名,惟其竟趁法律尚未正式公告時,逕自宣布由「缺乏民意基礎和政治正當性」的副主委翁柏宗任代理主委。四、預算編列方面,卓榮泰院長本應以本院議決之決議案、三讀通過之法律案為編列預算之依據,列入法律義務支出,匡列相關預算項目。惟經檢視行政院所提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無論「健保點值平均一點0.95元」之主決議、「公糧收購價格自每公斤26元調升5元以上」之決議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禁伐補償金額度修正為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六萬元之法律案,卓榮泰院長及其率領之內閣均僅憑個人好惡,悍然拒絕依法足額編列相關法律義務支出預算。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對整體施政良窳應負全責,惟卓榮泰自任行政院院長一職以來,罔顧憲法對人民基本權益之保障,未遵憲政分際,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原則,造成憲政僵局、朝野對立、民心不安、社會動盪,迄今難以止歇。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提出嚴厲之譴責案,正告卓榮泰院長:『國家利益永遠高於政黨利益,政黨利益永遠不能凌駕於人民的利益』,以期將國家還給人民,匡正脫序的憲政秩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3本院委員黃健豪、羅廷瑋、牛煦庭、萬美玲、柯志恩、王育敏、廖偉翔、陳菁徽、羅智強、游顥、張智倫等11人,針對我國現有老舊校舍屋齡超過50年計有2,000棟以上,屋齡超過30年以上則有8,000棟以上,囿於臺灣位處地震帶,且因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候常致使災情發生,學生就學與老師教學環境安全應以最高標準審視、以最快速度處理。然而2022年之後,中央主管機關並無針對老舊校舍拆除重建補強之相關專案計畫,亦未編列相關預算以為因應。相較於政府對於都更危老建物之重視,面對未來國家棟梁,不該忍睹國家幼苗在半世紀老舊校舍內冒生命安全學習,應儘速完成全面拆除重建。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中央政府應先統計全國超過50年以上老舊校舍數及所需拆除重建經費,並得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於八年內完成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5-1國民黨黨團提)有鑑於民進黨於2016年執政即確立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政策目標,然而離岸風電從一開始躉購費率訂定高於國際行情讓開發商獲取不合理的超額利潤、國產化全面跳票、無視股權轉移限制等,再到綠能目標因建置進度落後而跳票,為追趕進度不計代價全力衝刺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卻演變成砍樹種電、滅漁滅農等危機,申設審查階段更因官商不當勾結而產生行賄放水、不當圖利、綠營權貴疑似介入等不法行為,以致國庫與全民利益蒙受嚴重損失。 爰此,為解決不法弊端,避免全民為錯誤政策買單,茲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調查權之行使相關規定,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院針對『再生能源相關弊案』乙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儘速釐清真相,查清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以利預算監督和檢討相關法令,善盡國會監督職責。」是否有當?請公決案。逕付二讀20241025
21024-1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會審查完畢20241024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日期案由審議委員會
10/30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伍麗華等19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賴惠員等37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財政委員會
10/30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財政委員會
10/30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審查委員張雅琳等23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及教育推廣條例草案」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30、10/31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0/30、10/31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3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繼續審查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審查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0、10/31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內政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2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10/31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經濟委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編號案由備註
1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018排入院會一讀
2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1018排入院會一讀
3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十七章章名及第三百六十四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1018排入院會一讀
4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018排入院會一讀
5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離島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1018排入院會一讀
6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018排入院會一讀
7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1025排入院會一讀
8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025排入院會一讀
9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025排入院會一讀
10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1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1025排入院會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