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20240927號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與憂心,《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1. 翁曉玲提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欲提高大法官違憲審查之決議門檻,該案於9月27日院會決定不經委員會審查,逕付二讀,未來勢必引起重大爭議。
  2. 立法院新會期中國國民黨立委提出多項具爭議性的「肉桶法案」,例如:賴士葆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開放觀光業得比照國家重大工程聘僱外國人工作;李彥秀、徐巧芯、徐欣瑩提案修改公務人員任用法,擴大未經公務員考試之派用人員留任轉職範圍。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次院會為總質詢,9/27及10/1院會議程並未列二讀討論事項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周黨團協商

截至9/27查詢無資料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 上會期未審完之待二讀法案(略,請見上會期末電子報)
  • 本會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 本會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案由分類交付協商日
1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0927
2.1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0920
2.2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逕付二讀20240927
3(民眾黨團提)有鑑於本院於113年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刪除通傳會委員延任條款」,總統業已公布。又,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時本院亦作成附帶決議略以:「…為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爰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示,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然而,行政院卻無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修正條文,悍然表示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逕付二讀20240920
4(民進黨團提)針對北京當局持續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打壓我國國際空間,阻撓台灣人民國際參與,破壞區域和平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僅提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全文未提及台灣,與我國無涉,也未認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更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台灣,亦不等同中國主張的『一中原則』,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只有台灣的民選政府,才能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代表台灣人民。對於美國逕付二讀20240920
5(國民黨團提)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亦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以下簡稱2758號決議)不公正的排除中華民國的代表權及國際參與,長期以來造成國際上我國人民權益缺乏保障,國際參與邊緣化,以及自尊受損的『孤兒』困境,中華民國政府自始即表達反對2758號決議,此立場至今仍然一致。對於友邦行政部門、國會,及多方國際友人分別透過公開說明或決議,駁斥對2758號決議的詮釋和扭曲,立法院代表我國人民誠摯歡迎與感謝,重申立場如下:一、中華民國及其人民有權參與聯合國體系等國際組逕付二讀20240920
6(民眾黨團提)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兩岸之間的歷史和政治糾葛,由來已久。中華民國在台灣歷經民主化之洗禮,實現了主權在民之原則,台灣的民主自由更獲得國際社會的肯認。也因此,台灣的國際處境,近年來獲得了諸多國際關注。基於聯合國憲章所揭櫫之原則,台灣本應獲得更多國際參與之空間,台灣人民亦應享有與他國國民相同之國際參與權利。今年7月,『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台北召開的大會,通過決議『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决議處理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地位,並沒有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對台灣的主權,也沒逕付二讀 
7(民眾黨團提)有鑑於國際燃料成本下跌,台電今年1-7月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降至每度3.7117元,較去年相比,成本下降0.45元以上;然台電財務目前仍處在多賣多虧狀態,今年1-7月的稅前虧損為529億元,總累計虧損已達4,348億元。為補貼龐大財務黑洞,台電打算追加1,000億元預算,若再加上經濟部於明(114)年度公務預算編列1,000億元給台電,將有兩個千億台電電費補貼案待本院審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這是要「補貼民生電價沒有漲足的部分」,若無法追加預算,不排除10月份再漲電價。台電經營未能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逕付二讀20240920
8(國民黨團提)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鑒於馬英九總統時代成功重返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之往例,復鑒於我國邦交數九年來自廿二嚴重劇減至十二,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五,請賴清德總統及行政院正視外交困境,檢討作法並究責主政官員,以有效維護正式外交關係及我國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社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逕付二讀20240920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9/30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9月30日、10月2日及3日三天一次會】
內政委員會
10/2、10/3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3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十四、十五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十六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9月30日、10月2日及3日三天一次會】  
內政委員會
10/2、10/3審查「證券交易稅條例」3案:(僅詢答)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僅詢答)
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僅詢答)
五、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僅詢答)
【10月2日及3日二天一次會】  
財政委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1.本院委員葛如鈞等21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0927排入院會一讀
2.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0927排入院會一讀
3.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0927排入院會一讀
4.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0927排入院會一讀
5.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電業法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0920排入院會一讀
6.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電業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0920排入院會一讀
7.十六、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0920排入院會一讀
8.總統咨,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張文貞為院長、姚立明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0920排入院會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