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總統職權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新增民主倒退法案系列貼文(2/4)
經濟民主連合
提案人:陳永康(不分區)
連署人:陳玉珍(金門)、黃健豪(台中北屯北區)、林思銘(新竹縣二)、鄭天財 Sra Kacaw(平地原住民)、鄭正鈐(新竹市)、翁曉玲(不分區)、洪孟楷(新北淡水等)、游顥(南投二)、李彥秀(台北港湖)、魯明哲(中壢)、羅廷瑋(台中六)、廖先翔(新北汐止等)、萬美玲(桃園一)、林德福(新北永和)、楊瓊瓔(台中潭雅神后)、邱鎮軍(苗栗山線)、林國成(不分區民眾黨)、黃仁(平地原住民)、王鴻薇(台北中山北松山)、林沛祥(基隆)、張智倫(新北中和)、謝龍介(不分區)、陳雪生(馬祖)、涂權吉(大園觀音新屋楊梅)、羅智強(台北大安)
台灣公民陣線 08 月 29 日記者會指出:中國國民黨要讓台灣民主倒退的法案,還包括陳永康等人日前所提出的《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目前草案經一讀付委,民進黨團提出復議,處於復議待決狀態。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已公開表示:目標要在今年完成立法。
本法案雖以建立國家安全戰略為名,卻潛藏重大憲政衝突。
▌重點規定簡介:《國家安全戰略法》架構
根據本草案第 3 條的規定,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及其期中修訂報告,將由行政院長草擬提交國家安全會議討論後由總統核定,核定後由行政院編製年度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併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草案並規定,就行政院長提出之報告草案,若總統未於期限內核定者,視為已核定。
▌在上述的規定中,其實隱藏了兩大憲政問題
➤ 第一個問題是,本草案將限縮總統原得行使之國家安全戰略大政方針決策權,並徹底改變總統與行政院長間之關係。
➤ 其次,本草案將使國會藉由預算議決權擴大取得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之最終決定權,破壞憲法權力分立設計。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4 項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可知按照憲法的旨意,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主導決策權,本應歸屬於總統所有。
然而,依照陳永康等人提出的草案,不僅每任總統任內各乙次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及其「期中修訂報告」改由行政院長主動提出草案,總統被動核定;不僅誇張地規定「就行政院長提出之報告草案,若總統未於期限內核定者,視為已核定」;更規定每年的「年度國家安全應辦事項」,直接由行政院長向立法院提出,無須經國家安全會議討論,無須經總統核定,大幅限縮總統就國家安全事務之決策權。又因草案規定「年度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併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更使立法院實質取得國家安全戰略應辦事項的決策權。未來恐將產生嚴重的憲政衝突。
▌警告陳永康等人尊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切勿以立法方式偷渡內閣制修憲
在目前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明訂總統擁有國家安全大政主導決策權的情況下,陳永康等人以立法方式來重新劃分國家安全策略的權責,並不妥適。
陳永康草案,實質上是架空總統在國防、外交、對中關係及其他國家安全領域的決策權,僅讓總統保留「被動核定」與「四年內兩次,非經常性行使」的國家安全總戰略報告的「文字核稿編輯權」,連這樣的權力還要規定若總統未於期限內核定者「視為已核定」,說穿了,這其實就是在藍白擁有國會多數席次下,要以法律偷渡修改憲法,改成內閣制。
如同 08 月 29 日記者會台灣公民陣線聲明,青鳥公民行動將全面防堵此一民主倒退法案完成立法。
(文章轉載自:經濟民主連合 2024/9/1 臉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