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8/30 1987年此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

歷史上的8/30 1987年此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

邱萬興

1987年7月15日,政府宣布解嚴,台灣人民有迎來自由嗎?

還沒有,雖然台灣已經解嚴了,三大惡法尚未廢除,當時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與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還沒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刑法一百條)尚未修改。只要講述「台灣獨立」都會被國民黨列為居心叵測的反叛份子。國民黨會以內亂罪或是意圖破壞國土、顛覆政府引人入罪的方式,利用這幾條「惡法」,來迫害人民,這也是國民黨整肅政治異己的最佳手法。

政府宣布解嚴後一個多月,1987年8月30日,在林永生、蔡有全、林樹枝、陳信銘等人的積極籌備下,在戒嚴時期曾遭國民黨迫害的政治受難者,群聚在台北市國賓大飯店國際廳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這像是開一場綠島英雄好漢的同學會,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這麼多的叛逆政治犯,林樹枝前輩要我為政治受難前輩設計活動邀請卡,參與他們的成立大會攝影紀錄工作。

當天姚嘉文、陳菊、柯旗化、魏廷朝(三進宮)、黃華(三進宮)、戴振耀、紀萬生、張溫鷹、蔡有全、邱垂貞、林永生、林樹枝、楊金海、蔡寬裕、邱新德、吳鐘靈等人都來與會,坐過國民黨黑牢八個月的《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也親自出席活動。

當天的會議主持人是曾經參加美麗到事件中,曾遭到刑求被判刑的蔡有全,成立大會在討論組織章程時, 許曹德慷慨激昂站出來說:「民進黨要自決到哪裡去?我們這些政治犯如果不敢說出台灣的前途,我們都是白坐牢了,台灣要自決成立共和國!」許曹德主張將「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章程裡,他的話一說完,眾人皆譁然,有人支持許曹德的說法,甚至還得意說:「我們走在民進黨前面,做了民進黨還不敢做的!」

許曹德要求大會把「自決條款」修改為「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第三條第二項組織章程裡。許曹德話一說完,眾人皆譁然。主持人蔡有全要求全場舉手表決,表決前,他暗示在場的民主前輩,「獨立」二字眼太敏感,國民黨一定不會容忍,要考慮清楚,這是要負責任的。

會中選出「三進宮」的魏廷朝擔任會長,柯旗化擔任副會長。陳菊、張溫鷹、林樹枝、楊金海、陳博文、林再受、吳文就、呂國民、林欽添、劉金獅、蔡財源十一位為執行委員。

8月30日當天晚上,「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移師到台北市的金華國中大操場,舉辦一場盛大的演講會,有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高俊明牧師、陳唐山、陳翠玉、陳菊、陳永興、柯旗化、張溫鷹等人蒞臨演講會。蔡有全是當天的晚會主持人,在演講會上,蔡有全用強而有力的手勢公開聲明:「我主張台灣獨立,我公開表明主張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會後不久,剛好給國民黨一個機會,內政部隨即表示其主張違反基本國策。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陳涵出來發表政策性談話與恫嚇,會依法嚴辦。在風聲鶴唳中,因為擔心牽連被抓,魏廷朝辭去會長,柯旗化也辭去副會長職務,接著許多選出的執行委員陸續跟著辭職,造成「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頓時變成一個沒有「會長與副會長」群龍無首的組織。

台灣高檢署於9月19日,決定自動偵辦解嚴後的第一宗「叛亂」案件,發出傳票給「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蔡有全、許曹德兩人。「蔡許台獨案」爆發後,民進黨主席江鵬堅為了保護該組織及幹部,立即宣布加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主動作為面臨被逮捕蔡有全、許曹德兩人的後盾。

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表示:「台灣高檢署傳訊蔡有全、許曹德兩人,是對思想自由的一種屈辱,檢察官不應該濫用司法偵查權,或是濫用叛亂罪名進行政治清查。在未證明被告有罪以前,都應視其為無罪。

「我已經準備讓他們關」,曾因美麗島事件坐牢出獄不久的蔡有全,堅定說出自己坐牢的決心,少則十年,多則無期徒刑。蔡有全說:「台灣獨立已經說出口,絕對不能讓他崩盤。我投入民主運動是出自內心對歷史與神學的反省,我的基本體認就是台灣的解放,不但台灣必須建國,台灣社會也必須獲得解放,讓台灣就是台灣,建立一個公義與和平獨立的台灣國,這是我追求的理想。」

蔡有全、許曹德兩人於1987年10月12日首度出庭,由台灣高檢處檢察官葉金寶偵辦的「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的台獨案,他們以「預備意圖竊據國土」遭到重罪收押,這是兩人二度牢獄之災。引發海內外民主人士的群情憤慨,他們的犧牲換來獨派與政治受難者追求台灣獨立的意願。

國民黨不義的威權統治,連上帝也無法坐視了。10月19日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舉著「人人有主張台灣獨立自由」牧師團,全力聲援蔡許台獨案的行動,「台灣獨立」的主張從此進入檯面化。鄭南榕、黃華、林永生、林樹枝、江鵬堅與獨派團體都義無反顧地投入聲援蔡許台獨案活動,鄭南榕與黃華策劃全島性的聲援活動。透過數十場遊行、演講會,將「言論自由無罪」、「台灣獨立」的理念與聲音響徹台灣。

1987年10月30日,國際特赦組織將蔡有全、許曹德二人列為良心犯,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蔡有全在獄中寫了一本五萬字的答辯書:「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1988年1月9日,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在高等法院舉行馬拉松式的辯論庭,從早上9點半一直開到晚上11點20分才結束。蔡有全回答檢察官:「要是國民黨仍舊要拿我做為殺雞儆猴的祭品,請你們更改法條,以二條一判我死刑,以便表示你國民黨不願意讓台灣人民對自己的命運置喙一詞,更堅定表示你國民黨誓死與台灣人民為敵。」

1月13日,蔣經國總統因病去世,第一位台灣籍總統李登輝接班。三天後,1988年1月16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有期徒刑11年,許曹德有期徒刑10年。蔡有全與許曹德在法庭上面不改色高呼:「不服判決,台灣應該獨立!」這是台灣解嚴後第一個因政治意見的表達,被當做「叛亂行為」處理的案件。

許曹德、蔡有全此次受難,對台獨運動只是開端。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雜誌社,則扮演一個全台最重要的台獨運動橋頭堡,挺住國民黨壓制台獨的砲火,讓台獨運動透過雜誌行銷全台及海內外。黃華與鄭南榕、林永生、林樹枝等人,繼續發起「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從前不敢公開談台灣獨立的人,都敢公開談論了。

兩人直到1990年被李登輝總統特赦出獄。蔡有全於2017年5月4日因心肌梗塞病逝。許曹德於2018年11月3日病逝。

1987年8月30日,蔡有全是當天的晚會主持人,在演講會上,蔡有全用強而有力的手勢公開聲明:「我主張台灣獨立,我公開表明主張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1987年8月30日,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許曹德要求大會把「自決條款」修改為「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第三條第二項組織章程裡。
1987年8月30日,來自全台的英雄好漢,群聚在台北市國賓大飯店國際廳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攝影 / 邱萬興
蔡有全說:「在這裡,小弟由心底向大家說十二萬分的感謝,三次傳訊,今天我們來出庭,並不表示台灣人怕國民黨的監牢,或是台灣人怕國民黨的審判,是因為願意讓這場國民黨主動挑起的政治鬥爭,我們能做準備。台灣人的腳步很堅定,台灣人建立自己自主、有尊嚴的國家是歷史的任務。台灣人的路,需要大家心連心,手牽手,繼續來完成。」攝影 / 邱萬興
10月19日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舉著「人人有主張台灣獨立自由」牧師團,全力聲援蔡許台獨案的行動,「台灣獨立」的主張從此進入檯面化。攝影 / 邱萬興
高俊明牧師參加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舉著「人人有主張台灣獨立自由」牧師團,全力聲援蔡許台獨案的行動。攝影 / 邱萬興
蔡有全、許曹德的犧牲,換來台灣人追求台灣獨立的意願,聲援民眾在台灣街頭一波又一波高舉「言論無罪,台獨無罪」旗幟前進。將言論自由、台獨無罪的理念與聲音響徹台灣。攝影 / 邱萬興

(文章轉載自:邱萬興 2024/8/30 臉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