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合作/鬥爭和台灣有何干係?1949年搬來台灣繼續打延長賽,救台灣唯有終結國共第三度合作
周婉窈
1月8日馬英九接受德國之聲訪問,說兩岸關係必須相信習近平,這是將台灣推向國共合作的最後一哩路──也就是KMT和CCP第三度合作,連手吞掉台灣!
(國:中國國民黨/KMT,共:中國共產黨/CCP)
台灣長期接受KMT/ROC黨國教育,現在40歲以上的人在學校沒學過台灣歷史,學到的中國史是KMT版的中國歷史,中華民國歷史更是KMT黨國版,不然,我問您:中華民國開國到1928年,國旗長得怎樣?中華民國人唱過幾首國歌?
1928年後的中華民國是中國國民黨訓政下,以黨領國.領政.領軍下的中華民國,所以我們稱它為KMT/ROC黨國,這不是亂講,是事實,只是台灣人只有KMT的中華民國史觀,很難了解黨國就真的是黨國。在這裡無法深論,這個用詞是國際學術認證的(英文:KMT/ROC party-state)。KMT/ROC黨國有兩階段,範圍不同:第一階段1928-1949;第二階段 1949-1992。請注意:第二階段只限於台澎金馬。第一階段也不是整個中國,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從來沒統治過全中國,而且差很遠,這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人所不知道,或不願承認的。
由於在台灣,KMT/ROC的黨國教育延續半世紀以上,影響非常深層與強大,到現在都還威力無邊(那個「廉恥」事件就是顯例)。我們今天要擺脫黨國思維,尤其要跳脫國共歷史脈絡來看戰後台灣歷史,非常困難。
您想過嗎?國共合作/鬥爭和台灣到底有什麼關係?
國共兩度合作:1923~1927、1937~1945
國共兩度鬥爭:1927~1937、1945~1949
簡單來講,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不是正在合作,就是正在鬥爭,那種合作時還繼續鬥爭,互相滲透,而且很血腥(暗殺.行刑式的屠殺),就不多說了。
國共第二度鬥爭的結果:中國國民黨被中國共產黨打敗,中國國民黨政府率軍民逃亡到台灣。在中國「正史」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終結了中華民國。
話說回頭,國共開始合作,其後第一次鬥爭&第二次合作(1923-1945),台灣還在日本時代,也就是兩度合作+一次鬥爭和台灣毫無關係。
二戰一結束,國共就開始第二次鬥爭/內戰,當時台灣的處境如何呢?
日本戰敗,作為日本殖民地的台灣,按照國際法其歸屬應以人民自決為原則,可惜當時台灣的知識分子大都無此認識。戰後KMT/ROC黨國教育台灣人:中華民國接收臺灣之後,臺灣成為中華民國的一省。果真如此?
其實,當時中華民國是代理盟軍來接收臺灣,是軍事占領,並未擁有臺灣的主權。1952年日本透過國際條約及其後與中華民國簽的「中日和約」,放棄臺灣和澎湖的主權,但並沒有將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所以臺灣的國際地位還處於尚未決定的狀態。以此,臺灣從1945年到1952年,是屬於盟軍授權中華民國事占領的狀態,仍然是日本的領土。
軍事占領≠主權移轉,這是絕大多數台灣人[至今]不明白的地方。舉個簡單的例子,日本戰敗投降,美軍占領日本,由駐日盟軍總司令(一般稱為GHQ)治理,一直到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才結束,總共6年8月餘(1945/9/2-1952/4/28),您說日本人有變成美國人嗎?美軍占領沖繩(琉球)更久,從1945/6/23到1972/5/15,將近27年,您說琉球人有變成美國人嗎?
但是、但是,台灣人被軍事占領,卻變成中國人了!1946年1月12日在台灣行軍事占領的KMT/ROC統治當局宣布:自1945年10月25日起,「恢復」臺灣澎湖人民的中國國籍,台灣人民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這是在日本尚未正式放棄台灣時,台灣人就「被中國籍」了,台灣人就「被中國人」了。
如鄭欽仁教授在〈中華民國憲法已經蒸發,更不是「聖旨」〉一文中指出的:關於台灣的地位,蔣介石很明白。1949年1月12日蔣介石寫手令訓誡臺灣省政府主席陳誠:「臺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託管地之性質。」這是中國國民黨不要台灣人知道的「秘密」,所以可以扯漫天之大謊。
再說一次:軍事占領≠主權轉移。「軍事占領」(Military Occupation)是過渡性質,不能變更或移轉占領區的主權,不得改變當地人民的國籍,也不得要求當地人民對占領國宣示效忠。
回到國共合作/鬥爭問題。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的中華民國敗逃來台灣,進入KMT/ROC黨國第二階段,如果可以擬人化來說的話,這是它一生最「幸福」的時光,台灣是它的「福地」,二二八血洗過後的土地,正可予取予求、為所欲為,然後台灣就進入「白色恐怖」時期了。在這裡,忍不住想問您:KMT/ROC黨國曾經這樣嚴密確實地統治過全中國嗎?它那面黨旗變國旗的車輪旗,曾經插遍全中國嗎?您說台灣不是它的福地,又是什麼?反之,它是台灣的什麼?
1949-1992年是國共第三度鬥爭.兩岸對峙,以動員戡亂(戡共匪之亂)肅清匪黨匪諜之名,進行白色恐怖統治。以台灣為主體來看這段歷史,國共第三次鬥爭/內戰就是將它們在中國的鬥爭/內戰搬到台灣繼續它們的延長賽。
台灣好不容易在黨外運動的衝撞下,衝撞出解除戒嚴,以及1992年的自由民主化。這段歷史就省略,不然這篇文章寫不完。在這裡,只想提醒一點:蔣經國於1988年1月過世到1992年,台灣仍然是萬年國會,也就是立法委員仍然是第一屆,一個不用定期改選,而且是四十多年不用改選的國會,這樣的體制叫做民主嗎?為何蔣經國是「民主的推手」?野百合運動是空氣?自由方面,就更不要說了,他何功何德?鄭南榕自焚是為了假議題?
最後的最後,前天(1/9)鄭欽仁教授在台灣放送發表〈中國(中共)要侵略台灣是中國國民黨帶來的──不是台灣人(包括民進黨)招來的禍〉,提到:
從蔣時代到陳水扁時代的歷史演變,是從「國共關係」重新確定為「台中關係」,但到馬英九時代又將台灣拖回「國共鬥爭」、「國共內戰」體制。馬英九的「九二共識」接受習近平的「一中原則」,台灣成為中國認為以武力或和平手段可以攫取的。馬英九是台奸。
這一段話,要從國共合作/鬥爭的100年歷史來看,更能掌握要義。1月8日馬英九加碼說:兩岸關係必須相信習近平。這真的就是將台灣再帶回國共合作的框架。
國共合作/鬥爭,關台灣人何事?在中國已經打完的國共鬥爭(內戰),延長賽搬來台灣繼續打,白恐時期我們無力反抗,但現在,沒辦法拒絕第三度國共合作嗎?兩個和台灣原本無關的黨,要合力併吞台灣──也就是消滅台灣,您我要坐視它發生嗎?
只有終結國共第三度合作,走回台.中關係,台灣才有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