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敵國異族的打家劫舍──《二二八的虐殺與逃亡》書摘之一

對敵國異族的打家劫舍──《二二八的虐殺與逃亡》書摘之一

李禎祥

(原刊於2022/02/14)

二二八期間劫掠百姓是主動犯意和嚴重犯行,可使美化鎮壓的種種謊言須臾破滅。因此官方檔案掩蓋無跡,學界也未深入研究。(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二二八期間劫掠百姓是主動犯意和嚴重犯行,可使美化鎮壓的種種謊言須臾破滅。因此官方檔案掩蓋無跡,學界也未深入研究。(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前言:從人權史的視野來看,二二八既是一場大屠殺,也是一波大逃亡,兩者有緊密的因果關係。屠殺背後,是陳儀當局複雜的政治操作:製造和擴大誤解,除極力誇張本省人的暴行和外省人的災情外,更將當時國軍兩大敵人:日本人與共產黨,嫁接到台灣的抗爭民眾,並燃起中國民族主義的怒火,將國軍對日本人的仇恨,報復到台灣人身上。故國軍在二二八的虐殺手段,處處可見對日軍暴行的模仿。日軍暴行的殘忍、中國政治的險惡、台灣命運的悲哀,這三者緊密扣動的關係,是二二八最重要而深隱的脈絡之一。

劫掠:二二八的第二大暴行

「劫掠」(財產權的剝奪)是國軍在二二八的第二大暴行,僅次於屠殺(生命權的剝奪),手段包括打劫、勒贖、騙財、謀財害命、殺人越貨等,足以寫成一本專書。和屠殺一樣的是,國軍的劫掠也是採取對付「敵國異族」(而非本國同胞)或「叛亂奸黨」的態度。

中國內戰和對日抗戰期間,國軍對平民財產權的剝奪,常用迂迴手段。國民黨藉統治優勢,主要岀以徵收(所謂三徵:徵糧、徵稅、徵丁)。1935年蔣介石入川剿共,發現「各縣地方財政,紊亂不堪。自軍事長官以下,縣長、徵收局長、團董、鄉長之流,莫不巧立名目,肆行搾取。每年田賦徵收,有七、八次至十餘次者;其他苛雜,尤不可勝數」。這是比較「正式」的巧立名目。

比較奸詐的巧立名目,要看民間史料。親歷行伍的作家王鼎鈞提到,某軍官找上一位財主,聲稱其樓房太高,妨礙砲兵射擊,要他拆掉一半。財主請他移砲,軍官說要另修陣地,但上頭不肯給經費,財主聽了只好出錢。又某軍官對一位鄉紳打開地圖,說奉命在這裡挖戰壕。鄉紳一看,那地方是他家祖墳,希望工程改道。軍官說:「說好辦也好辦,說難辦也難辦」。當然,軍官又撈到一筆橫財。

國軍打劫民宅之例也有,但除非惡軍敗戰(如湯恩伯軍隊)或視民如仇,一般較不搶錢。主要原因,就是國軍視百姓為同胞、中國人,而且打仗需要百姓照應,不能跟土匪一樣,把事情做絕。

土匪兵劫掠的各種花樣

然而國軍在二二八的劫掠,不僅跟土匪一樣,甚至比土匪更多花樣。在許多案例中,軍警會利用「無差別屠殺」進行「無差別搶劫」,以高雄為例,3月6日要塞軍隊下山,「有不少士兵在鹽埕區搶劫銀樓、鐘錶行,並於行搶中殺死不少無辜百姓」。開鐘錶店的張萬作說,「他們搶,是整條街的搶。鹽埕區當時最熱鬧,沒有一條街不被搶;七賢路、大公路被搶的很多」。

或挨家挨戶搜查同時打劫。台北的張純三說,他家附近的雙城街5巷和7巷一帶有台電的宿舍,三更半夜兵仔闖入,將住戶押走,「整批人拖出去,貴重衣物一件件剝,每個人都被剝個精光,只穿一條內褲回來」。

或上門抓人同時搜刮錢財,如3月19日基隆國軍抓走台北工業學校學生蘇仁正。其姊蘇梨香說:「兵仔一踏進家門,馬上拿著大布袋將保險庫中的金錢財物,一把一把的往袋子裡裝…(人掠走後)還來向我們騙錢,說拿60萬可以換回弟弟。」蘇家救人心切,向左鄰右舍借錢湊款,蘇仁正仍遇害。

有些殺人之後,還去喪家抄家,如雲林的許松智說,其兄許鳳儀遇害後,「暝時兵仔、警察常來家裡抄…兵仔拿著裝有槍尾刀的槍,穿著骯髒的鞋就爬上床去,隨便亂抄;抄還不打緊,看到東西就拿走,我們也不能說什麼」。

而在宜蘭,國軍殺害陳成岳後,又到陳家洗劫,「那晚,阮厝真多骨董,有龍銀、字畫、相機、地毯、衣裳…都全部洗劫一空;沒拿走的,他們就毀壞…算算也有千萬元以上的價值」。高雄林界被捕後,一位軍官聲稱可找人救他,藉此向家屬騙錢,然林界仍遇難。停棺期間,該軍官又持槍登門,恐嚇家屬:「人死了我也要錢,不然給你們好看!」

高雄苓雅區區長林界。(圖片摘自網路)

還有很多花錢買命的例子。著名的受害者包括省參議員劉闊才和國民參政員林宗賢,兩人有一個共同的涉嫌收賄者:警總參謀長柯遠芬。另外,大同鐵工廠廠長林挺生、《全民日報》社長林子畏分別被勒索黃金200兩;該廠職員歐陽可亮、該報總編輯馬銳籌分別被綁架勒贖100兩,勒索(贖)者即警總第二處副處長姚虎臣。

也有很多花錢買不到命的例子。其中「南港八屍」之一的周淵過家,境遇格外悲慘。周家被憲四團的兵闖入洗劫,「金子鈔票全都拿走」,並帶走周淵過。周母四處尋人找屍,光是淡水河邊,就找了不只300具屍體。而憲兵仍騙周母,說她兒子還活著,周母不得不四處借錢送去,冀有一絲希望。當一切希望落空後,周母每天哭泣,哭到眼瞎,最後帶病帶瘋死去。

「多重劫掠」和「殺人越貨」

嘉義木材商林登科家所受的「多重劫掠」也令人心驚。戰後國軍進入嘉義,林家先後兩次,各被勒索20萬元,皆得逞;第三次是二二八期間,林不肯給,即被帶走。兵仔並翻箱倒櫃,「所有好的西裝、領帶、布料、金子、錶、項鍊、錢等等都拿走」。隔天又來勒索20萬元,誑稱明天放人。林妻救夫心切,當場籌足錢數給他們帶走。孰料再隔一天,另一單位又來勒索20萬元。林家為了救人,還是給了他們。一星期後,家屬才知林已遇害。領屍時,發現他的衣服與手錶全被剝走。

類似林登科,死後身上財物被搜刮之例甚多。有些姓名可考,如基隆的郭守義、陳朝輝、林清泉、陳金水;台北的蘇嵩源、陳進順;嘉義的陳復志、宜蘭的張雲昌、陳兆震等。家屬收屍時,發現他們身上錢財,如戒指、手錶、皮鞋、西裝、外套等全都不見。可以想見他們遇害前,曾被喝令脫掉衣鞋、交出錢物,或在死後被扒走。

嘉義木材商林登科家所受的「多重劫掠」也令人心驚。(圖片摘自網路)

有些姓名無從查考,但留下目擊記錄。基隆的楊芳雄說:「我曾經看過用板車,整車疊著屍體,不知道拖到什麼地方去。死的都是男的,印象最深的是全身只穿一件內褲。」彭孟緝軍隊在高雄市政府屠殺過後,開始放火燒屍。死裡逃生的許國雄說:「這些軍人很狠,人都被射殺死了,他們還不放過,隨即前去搜身,連燒屍都不放過。屍首身上的手錶、戒指,甚至有人連衣服都剝下來。」

嘉義羅朝海家的案例,在二二八相當特殊。因為國軍是「殺人、放火、打劫」三罪齊犯。3月5日,國軍進入水上鄉三和村的羅家,放火燒厝。朝海父親羅擇、叔叔羅樹根擔水救火,都被打死;嬸嬸亦被槍傷。國軍在羅家翻箱倒櫃,值錢東西搜刮一空後,發現朝海母親躲在床下,又將她拖出來,命其舉手下跪,盡劫其身上財物。朝海雖躲過一劫,仍出外逃亡兩個月才敢回家。

被默許縱容的戰爭手段

國軍無法無天的劫掠,因為案例和花樣太多,頗具普遍性,顯然不是單純的土匪行動,而是一種戰爭現象或戰爭手段,和日軍侵華期間在中國的劫掠有共同的動機。一位目睹南京大屠殺的外籍人士指出,勝利的皇軍應有酬勞,酬勞包括隨意擄掠。國軍與日軍,都以劫掠取得不義之財(酬勞),手段也都泯滅人性(雖然程度不同)。這是因為兩軍都視被劫掠者為「敵國異族」(國軍對台灣更有「戰勝國」對「戰敗國」的卑視),因此下手特別無情。當然,無論國軍或日軍,其劫掠都得到上級長官的默許和縱容;否則只要稍祭軍紀,不可能如此無度。

不過,國軍的劫掠也可放在「官軍之亂」的角度來檢視。官軍藉「平叛」之名大肆劫掠,在中國司空見慣,許多案例更似土匪或更甚土匪,極端案例則宛如標榜仁義道德的超級土匪,例如曾國藩、曾國荃兄弟的湘軍。該軍對南京(太平天國首都)血洗焚掠之慘酷,並不亞於日軍對南京(中華民國首都)的大屠殺。

國民政府時代,蔣介石針對國軍軍紀之敗壞,曾在黃山整軍預備會議上痛陳:

自從這次中原會戰與長沙會戰失敗以來,我們國家的地位,軍隊的榮譽,尤其是我們一般高級軍官的榮譽?可以說掃地以盡…這一次中原會戰的情形是怎麼樣呢?有一些美國和蘇聯的軍官和我們軍隊一同退下來的,據他們所見,我們的軍隊沿途被民眾包圍襲擊,而且繳械!這種情形,簡直和帝俄時代的白俄軍隊一樣,這樣的軍隊當然只有失敗!我們軍隊裡面所有的車輛馬匹,不載武器,不載彈藥,而專載走私的貨物…部隊裡面軍風紀的敗壞,可以說到了極點!在撤退的時候,若干部隊的官兵到處騷擾,甚至於奸淫擄掠,弄得民不聊生…你們要知道:現在一般聯合國已經看我們軍隊不是軍隊,看我們軍人不是軍人,看我們軍事機關更不是機關了。由於我們自身種種腐敗缺點的暴露,可以說他們到了現在,已經根本沒有把我們中國放在眼裡!

國軍搶飽搶滿,檔案一字不提

戰後國民黨的肅奸政策,以及對台灣、華南、華東、東北等日本佔領區的劫收惡習,也可能影響二二八的劫掠。《懲治漢奸條例》規定14項可以沒收財產的罪名,其中前兩項「圖謀反抗本國者」、「圖謀擾亂治安者」在二二八是常見的指控。無論是沒收「漢奸」財產或劫收「敵偽」資產,都在戰後造成一種劫掠風潮,只要被劫掠者和日本、漢奸掛上邊,其財產權就可能不保。

綜上所述,國軍在二二八的劫掠,或係對鎮壓敵國異族的功勞犒賞,或發揮中國官兵「靠戰爭發財」的野蠻法則,或是對肅奸、劫收的模仿或翻版,或是對「以德報怨」政策(包括放棄向日本索賠)的反彈與報復,容有不同解讀。但有兩點可以確定:一、由於手段邪惡殘酷,背後多少有民族主義的仇恨心理催化之;直白的說,台灣人不僅被當成漢奸、日本人來殺;也被當成漢奸、日本人來搶。二、由於案例遍及各地,背後至少有各鎮壓部隊的共識——如果不是共謀的話。

特別指出的是,不同於屠殺,劫掠有「不可掩飾性」和「不可辯解性」的特色。國軍對其屠殺行為,雖盡可能掩飾(如數字作假)和辯解(如被動還擊),至少還承認殺了人;但劫掠百姓則絕對不著一字、不提一語。因為劫掠百姓是主動犯意和嚴重犯行,可使美化鎮壓的種種謊言須臾破滅。因此官方檔案掩蓋無跡,學界也未深入研究。

※ 本文摘自《二二八的虐殺與逃亡》第二章「操作誤解與虐殺報復」,頁132-144。該書由玉山社出版。

(文章轉載自:上報 2022/02/14 網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