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第一奇冤:畢長樸的平反苦旅(二之一)

政治犯第一奇冤:畢長樸的平反苦旅(二之一)

李禎祥

(原刊於2022/11/18)

畢長樸的故事比悲傷更悲傷,是白色恐怖和轉型正義共同打造的完美悲劇。(圖片擷自《國文天地》雜誌,1987年2月)

這篇文章很難寫,因為畢長樸的故事比悲傷更悲傷。他的悲劇像強烈颱風,結構緊密、威力強大,而且長期滯留、風雨無盡。他的故事非常特殊,特殊到本文一開始就可以交代結論:一、如果筆者只能選三個白色恐怖案例,它是其中之一。二、未來若有白色恐怖教科書的話,它可以優先入選。三、如果有人想綜覽白色恐怖史和轉型正義史,它是推薦入門教材。

青年戰士,主張軍人超出黨派

畢長樸,別號拙予,1927年生,山東威海衛人。父親開設「仁昌德」商號維生,較為富裕的家境,足以供給畢長樸就讀育華中學,這是威海衛第一所教會學校,由英國人創辦;後來任民社黨國代、台灣長老教會長老的戚光烈是其業師。然而好景不常,父母早逝,家道中落。1945年中日戰爭結束,畢一方面初中畢業,二方面家鄉陷共;這個18歲的青年,因與國軍游擊隊有過聯絡,為了避禍,開始逃亡,隔年投考青年軍208師,1948年入50軍。

50軍命運多舛。1949年10月廣東戰役慘敗,倉皇撤退,畢長樸全部行李丟入海底,到海南島時,據其自述,「除了小襯褲一條,光頭赤足一無所存」。只得向友人借一錢金子急用。1950年春,海南島戰役慘敗,畢又隨軍撤退台灣,此時金價大漲,畢只領微薄薪餉,區區一錢猶如龐大債務,一整年還不出來(其實以今日金價計,一錢僅值台幣五、六千)。當時軍中濫行入黨,認為較有前途。為了擺脫困境,畢在同袍幫助下,弄到一張中國國民黨的黨證,指望日後翻身,誰知卻被拖入無底深淵。

原來部隊讓畢長樸取得黨證,是有盤算的。他在洋學校讀過書,所以每週的小組討論,會前準備資料、會後整理記錄,都丟給他做;加上寫不完的讀書報告、忙不完的部隊工作,讓他苦不堪言;而軍人虛耗光陰和精神在黨八股,無法充實自我,也讓他懷疑軍中黨務活動的必要性。1951年終於忍無可忍,以遵守憲法第138條「軍人應超出黨派效忠國家」為由,將黨證寄回國防部總政治部。這時他的身分是陸軍91師5434部隊的少尉政治幹事。

退回黨證,職訓總隊勞改七年

畢長樸退回黨證,大禍隨即臨頭。1951年8月,蔣經國的總政治部第四處第一組,以「反動」(另一份官方檔案是寫「反黨」)罪名將他撤職收押,關入營房後山土坑,旋送保安司令部所轄的圓山職訓第一總隊(前身為二二八開設的勞動訓導營)感訓。24歲的畢長樸,風華正茂的人生,從此被無情封印。

職訓總隊就是勞改營,主要囚禁官方聲稱的「流氓」、不便扣上「叛亂」罪名的異議份子,和刑滿繼續囚禁的政治犯。勞動強度極大,非新生訓導處所能及,凌虐、侮辱隊員是家常便飯。小琉球(職訓第三總隊)的軍官親口告訴政治犯林義旭:「這裡不是人住的地方。」不只小琉球,每個職訓總隊都是非人監獄。保安司令部將畢長樸「職訓」多年,輾轉移監仍不釋放:1956年轉送金門職訓大隊勞役,命其扛運軍糧、修築漁港;1957年再送台東岩灣(職訓第二總隊)繼續勞改一年。職訓總隊通常勞改一到四年不等,畢長樸一待七年,可能創了紀錄。

保安司令部為何不放人?官方稱他「不知悔改」,「認識不清、意志不定、粗暴傲慢、不服管訓」云云。其實更重要的原因,或許是畢在職訓總隊期間,曾寫信向總統蔣介石、總統府秘書長張群、行政院長俞鴻鈞、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等高層,檢舉該隊違法貪污情事;並致函《聯合報》轉成舍我,請其揭露此事。可想而知,這些信件都遭獄方攔檢。獄方為了封口,更不想放他出去。

職訓總隊的貪污和暴力其來有自。二二八受難者歐陽可亮提到一位「殺人魔王」,曾在台北市蓬萊閣擺「鴻門宴」,向林子畏、林挺生、馬銳籌、歐陽可亮各勒索黃金200兩、200兩、100兩、100兩。此人是警總第二處副處長姚虎臣,之後轉任圓山職訓總隊長,畢長樸剛好落其魔掌。隊長嗜貪,上行下效。同是政治犯,張碧江因家屬送了錢,關了一年七個月後釋放;林義旭、王嵩岳沒有送錢,關了兩年才釋放。

新生訓導處的海邊碉堡,常用來禁閉囚徒,環境極劣。畢長樸囚此三年,留下終身後遺症。(圖片取自網路,唐燕妮提供,台灣游藝數位複製) 

其實,畢的「不知悔改」完全合情合理。他只是寄回黨證,檢舉違法,就要勞改多年,換成別人,不瘋才怪。他雖不瘋,卻也不馴,不肯裝出受感化的樣子,是獄方眼中的頑劣份子。為何寧受楚毒而不肯就範?筆者無解,只能歸諸罕見的個人特色,這位山東漢子確實硬骨錚錚。

政工提案,擬交警總專案處決

在保安司令部方面,對於總政治部莫名其妙丟來的、既沒犯法也沒犯罪的畢長樸,也覺得棘手。一者他不是匪俘或叛亂犯,無法送新生訓導處;二者他已撤軍職,不能撥入部隊;三者,該部一度想把他「遣返大陸」,又認為他「積毒過深,似無遣返大陸價值」,最後決定送生教所「代訓」半年,時為1958年4月。

半年後,保安司令部換成警備總部。1958年10月,畢仍「不知悔改」,警總司令黃杰呈文國防部參謀總長王叔銘,詢問如何處置。王叔銘交下總政治部「幹部管理處」承辦,該處與第四處(會辦單位)商議,決定再感訓半年,若到時仍「執迷不悟」,便交由警總「處以極刑」。幹管處還與警總政四組組長劉銘閣(後來當新生訓導處處長)協調此事,劉竟同意。

「處以極刑」的建議不是說說。1959年7月,幹管處呈文總政治部,謂畢長樸「言行乖謬,思想偏激,仍不知悔改」,擬兩案簽請核示。甲案:由警總繼續感訓;乙案:由警總「專案處決」。蔣堅忍裁決甲案,畢第一次與死神擦身而過。

兩個月後,1959年9月1日,《冤獄賠償法》實施,劉銘閣告訴幹管處,該法尚未適用軍事犯,將來則頗有適用趨勢。此時畢長樸「思想言行均有進步,學習努力」;但幹管處認為該法施行,畢將適用,恐增加政府負擔,又上呈公文,擬三案簽請核示:一案,由警總補辦裁定交付感訓手續;二案,由警總釋放,嚴密考察;三案,「為了減少政府負累,擬飭警總『專案處決』」。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馬紀壯裁決第一案,畢第二次與死神擦身而過。

三度逃死,遠放綠島繼續囚禁

1960年,總政治部和警總合組專案小組,訪問該所新生許立、瞿維綱。他們說畢在感訓期間,「一切表現甚為良好,上進心切;惟個性倔強,講話不甚注意。平時愛調皮,自負甚高」。亦未批評教官、現狀或對政府不滿。瞿還說畢「很樂觀,生活很艱苦」。所方對畢的總考核則打70分,擬請結訓釋放。

有難友特別是生教所的背書,畢長樸出獄有望?不然。這時總政治部對畢案的承辦單位轉到第四處。該處對畢似乎有仇,在1960年10月上呈公文,冷血地寫道:

「茲據該部(按,警備總部)考核,雖稱思想已有改正。惟就全案情節綜合分析,前者七載羈訓表現頑劣,茲者半年即有此成果,殊足顧慮。如非畢員偽裝進步,即生教所有敷衍結案之嫌。蓋畢員之感訓八年,怨尤極多,一旦結訓,或將歪曲事實,向社會報導以及意外之暴行等,則危害滋深。為防微杜漸與革命利益著眼,如不予以斷然處置,即應作長期管制」。

基於上述理由,第四處又擬了兩案:甲案,「密令該部(按,警總)對畢員作斷然處置,以杜後患」;乙案,「同意續訓,飭由該部在嚴密管制下,於綠島或蘭嶼地區輔導就業」。副參謀總長執行官馬紀壯裁定乙案。畢第三度與死神擦身而過。當時退輔會在蘭嶼有農場,總政治部問該會主委蔣經國的意見。蔣說蘭嶼安置違紀榮民,畢長樸身分不符。於是畢又被移監綠島,恢復自由遙遙無期。

平庸邪惡,共犯結構人性麻木

這三次「擬議殺人」的公文,理由一次比一次離譜。第一次是畢「不知悔改」,第二次是逃避冤獄賠償;第三次則是為了滅口。這至少透露三點訊息:一、畢長樸案情單純,就是「主張軍人中立、揭發違法貪污」,所言天經地義,沒有意識形態糾葛。然而總政治部三次想除掉他,甚至連自家的感化機關、感化成效都不信任,如此政工已然走火入魔。

二、本案可視為特務機關的「密決」(秘密處決)案例,惟屬計畫階段。從中可見警總的角色,它能法內判死,也能法外殺人。當然,畢不會是被擬議「專案處決」的第一人;而陳文成死於警總之手(不論謀殺或刑求致死),於理更不足奇。

畢長樸案顯示,陳文成(如圖)死於警總之手)不論謀殺或刑求致死),於理皆不足奇。(圖片摘自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三、從1958年提出由警總「處以極刑」,到1960年提議由警總「斷然處置」,前後四份公文,在上面簽名者,包括幹管處和第四處的政工參謀(承辦人)、副處長、處長;總政治部的副主任、主任,一層一層往上簽,最後呈報參謀本部。若非蔣堅忍和馬紀壯踩剎車,這個荒謬的殺人案即可成立。

於中我們看到漢娜鄂蘭所稱「平庸的邪惡」的另一種走法。一般認為這種情形,是下級對上級盲從聽令,不加揀擇;但畢案顯示,上級對下級的冷血提案,也是蓋章如儀,不予阻止。這條邪惡的生產線,運作純熟到人性麻木的地步。

1961年4月,畢長樸送新生訓導處延長監禁,關在處部,不與其他新生同住,名義是雇員,實為非法羈押。該處每三個月將其考核資料呈報警總。畢原本掙得一線生機,現又被打入無底深坑,心情低落可以想見。故考核資料稱其孤獨怪僻、態度傲慢、脾氣暴躁、目無長官云云;但另一方面,「該員喜研究歷史書刊及會計學」,「尚有上進心,惟所研究均未能闡揚三民主義,似不關心政治」。雇員可以投票,1964年的縣市長選舉,畢投了黃順興一票。

困知勉行,橫逆環境自修史學

苦難尚未結束。1965年9月,畢與獄方的矛盾達到頂點,遭到「隔離考管」,此後三年禁閉於碉堡。1968年頃賴藍健民上校相救而解隔,時已骨瘦如柴,牙齒鬆落,視力退化。但鬥志不衰。該年7月24日,一位上尉心戰官賴津圖觀察他「晚間十時許仍在文康中心致力寫作《中國人種之源起》一稿。個人極其有進取心」。不久被調到圖書室,開始如魚得水,1970年又完成《中國上古圖騰制度探賾》初稿。這座台灣最偏遠之一的圖書室,到底藏了什麼書?筆者相當好奇。

1970年9月,畢調到綠指部第一大隊(莊敬營區),這時救星出現,考核評語幾乎盡是美言。1972年8月,坐穿牢底21年的畢長樸,在一些同情他的軍官(包括該部指揮官高篤倫)的爭取下,終於保釋出獄,交警方嚴加考管,時已44歲。此後生活依然困頓。由於獄中勤修英文,得以在翻譯社、貿易公司上班;後與朋友合開貿易公司;不久被朋友財務虧空牽累,「好不容易小有積蓄的我,剎那間又一貧如洗」。1987年接受可能是唯一的口述採訪時,職業是天母甲桂林山莊的社區管理員。

雖然生計艱難,但對學術充滿熱忱。他以自學之力,習得中、英、日、土耳其、滿洲、維吾爾等多種語文,並博涉語言學、民族學、人類學等,用來考證古今文獻,探索中國史真相,兼及澎湖學研究。著有《中國上古圖騰制度探賾》、《中國人種北來說》(應即前述《中國人種之源起》的修訂本)、《回紇與維吾爾》、《大閩南區聞見繹》、《說皇》等書,並在《台灣風物》、《台灣文獻》、《大陸雜誌》、《漢學研究》等重要的學術期刊發表論文。

畢長樸的學術研究,因非筆者專攻,不敢置評,只知有創見和新意。不過畢僅初中學歷,沒有學院派資源,完全以自修之力,磨出讓學界看重的成果,有些著作還是在獄中初成,這種困知勉行的非凡修煉令人佩服。

(文章轉載自:上報 2022/11/18 網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