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宏專欄:立法院闖的禍請立法院自己解決

陳嘉宏專欄:立法院闖的禍請立法院自己解決

陳嘉宏(上報總主筆)

統刪,其實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預算刪減法;它通常是立委沒做功課,但又必須達成刪減預算業績對選民交代的權宜作法。(攝影:陳愷巨)

今天已經是2月12日元宵節了,理應在去年審竣的總預算到現在還沒送出立法院,原因是帳目兜不攏,根本算不出到底刪了多少錢。何以致此?通案統刪的13項決議其實是其中的關鍵之一。以下就來分析這13項決議在說什麼?立法院到底幹了哪些荒唐事?為什麼這會是一本送不出門的爛賬?

13項決議案的前11項洋洋灑灑點出中央各部會被通案刪減的項目與比例,包括水電費統刪10%、特別費統刪60%、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外統刪60%,以及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旅費依不同部會,從刪除15%到全刪不等。這種統刪決議在不同年度的總預算審查都算常見,差別僅在比例的高低。但問題出在第13項決議寫到:「如總刪減數未達939億元7500萬(約3%),另予補足。」

統刪,其實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預算刪減法;它通常是因為立委沒做功課,但又必須達成刪減預算業績,於是變出來的一種對選民交代的權宜作法。照以往的立法院,通常是由朝野黨團討論預算前擬出一個大約的數字(如300億),在扣除掉委員會刪減數、院會通過的刪減提案之後,加上若干統刪的比例,授權行政部門調整總預算刪減數到300億左右。在過去,由於需要調整的金額不大,政院也樂得給立法院面子,雙方各取所需。

但今年的總預算刪減可不是那麼回事,光是前11項通案刪減比例就創新高,其中若干項目還規定不得流用,這立刻讓特定部會的特定業務出現運作困難。其次,主計總處算出的前11項通案刪減金額僅有301億元,與第13項決議的通案刪減金額939億元7500萬差了638億,這立刻衍生以下問題:

一、所謂「通案統刪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是由原列歲出預算3兆1324億的3%換算而來,問題是為什麼是3%,立法院的根據是什麼?是黃國昌說的「刪到你有感嗎?」國家總預算為什麼要憑著立委的感覺決定刪減數?退一萬步言,先前光是補助台電預算就已經被刪減1000億,院會還以原列的3兆1324億為母數根本完全不合理,這形同用不存在的歲出預算「空刪」行政部門30億元。

二、照立法院以往的通刪作法,總是「大包小」,也就是統刪金額必須扣掉委員會刪減數與院會的個別提案刪減數,超過的就以超過計算,刪不夠的就由行政院自己補足。但當天的院會主席江啟臣卻說,委員會刪減數,院會個別提案刪減數及通案刪減數必須累加。問題是,這作法完全違反慣例,加上立法院會通過的提案對此也語焉不詳,一切口說無憑,各方就刪減金額的計算方法就出現分歧。

三、立法院的意思是要行政院自己刪638億,這數字太大,超出了以往任何一次預算審查,如果真要做到,大概就只能拿規模最大的「軍事裝備及設施」(1701億餘元)、「設備及投資」(2905億餘元)兩項開刀。立法院自己不敢刪預算,卻用這種迂迴手法要求行政院砍預算,那將來誰為消失的預算負政治責任?這作法混淆行政立法的權責,違反責任政治的精神,不僅違法,更是違憲。

韓國瑜說,他希望行政院不要針對總預算案提覆議,因為這件事沒有前例,會造成行政立法兩院進一步衝突,未來可以用追加預算來解決若干政府機關無法正常運作的問題。韓國瑜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他肯定不知何謂追加預算。在《預算法》第79條關於追加預算的4項前提條件裡,沒有任何一件容許行政院以追加預算的方式把被刪除的預算補回來。立法院此刻要行政院辦追加預算,就是要行政院違法。

其次,韓國瑜說行政院提覆議會造成行政立法兩院衝突,那請問當立法院沒有任何合理理由大砍行政院預算,甚至造成若干憲法機關以及一二級行政機關無法運作時,會不會造成兩院甚至其他四院與立法院的衝突?事有因果,誰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總有個天公地道吧。

第三,卓榮泰若不提覆議,就是要他吞下自刪638億這件事,屆時若不是行政院自己砍國防預算,就是砍教育投資,或者刪掉大筆的弱勢補助。立法院想砍預算又不敢負責,卻要行政院自己交出預算刪減科目,如果你是卓榮泰,你要不要配合做這種違憲違法的事?

韓國瑜此刻說要政院辦理追加預算,其實就是承認20天前立法院的「總預算大屠殺」亂搞。但立法院闖的禍就應該由立法院自己解決,行政院提覆議就是給立法院再一次挽回的機會。如果立法院基於面子再次否決覆議,那就是行政立法兩院衝突,立法院必須依釋字520號的意旨提出倒閣。如果這些立委貪戀權位不倒閣,那行政院自然有權不接受這本被刪到不成人形的總預算。屆時,一切就回到今年度總預算沒通過的原點,由行政院依《預算法》51條及54條,在不啟動新興計畫與支出的情況下,覈實動支總預算。換句話說,今年軍公教調薪泡湯了,選民要算這筆帳,可要找對的人來算帳。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文章轉載自:上報 2025/2/12 陳嘉宏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