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與憂心,《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1.12/20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其中《憲法訴訟法》修正,韓國瑜再次違反議事慣例,不待下次院會確認議事錄,已於12/24日發出公文,咨請總統公布。
2.立法院朝野協商,排定12/27日討論事項前四案議程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老人福利法》、《就業服務法》、與《證券交易稅條例》等修正草案,其中《老人福利法》、《就業服務法》,連同《警察人事條例》修正,將對台灣社會安全制度造成重大衝擊。
3.12/24上午,院會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投票,七位被提名人,均遭否決。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12/20上午及12/24上午院會討論事項
一、(一)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一、(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三)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四)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二)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五)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六)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二)本院委員蘇清泉等3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四)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五)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37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明才等20人、委員林楚茵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22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二)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郭智輝部長於就任前疑涉不當移轉股權,刻意規避陽光法案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強制信託規定,以及涉及股權移轉與逃漏稅捐及假交易之相關事宜,爰提出譴責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十八、本院國民黨黨團,為經濟部部長郭智輝於就任部長前疑似涉及不當移轉股權,為嚴肅官箴及端正政府形象,建請院會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調查其是否涉及股權移轉相關弊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周黨團協商
12/23~12/27目前尚未安排黨團協商。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 | 案由 | 分類 | 交付協商日 |
21217-1 |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39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委員會審竣 | 20241217 |
21217-2 |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5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委員會審竣 | 20241217 |
21217-3 |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委員會審竣 | 20241217 |
21217-4 | 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3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委員會審竣 | 20241217 |
21217-5 | 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委員會審竣 | 20241217 |
21217-6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委員會審竣 | 20241217 |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