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與憂心,《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一. 中國國民黨書記長林思銘公開表示刁難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的《選罷法》修正草案,將於本週五(12/20)或下週五(12/27)提交院會二、三讀表決,台灣公民陣線繼續每週五於群賢樓外之守護行動,予以防堵。
二. 本週一(12/16),韓國瑜將召集《憲法訴訟法》朝野協商,如協商結束,無論有無達成共識,本週五(12/20)開始的院會即可能變更議程進入二、三讀表決,台灣公民陣線繼續每週五於群賢樓外之守護行動,予以防堵。
三. 本週一(12/16)內政委員會排審《選罷法》提高罷免投票通過門檻修正草案,傅崐萁已預示當日就要完成委員會審查,台灣公民陣線於當日舉行記者會抗議。
四. 本週外交國防委員會將審查潛艦預算,中國國民黨委員提案全數刪除。
五. 委員廖偉翔、羅廷瑋、李彥秀等 18 人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提案修正,修正草案將蔡政府任內所達成的年金改革進程,在明年一月一日畫下休止符。原條文規定年改前退休之公務員,依年資長短計算,最高所得替代率將從2018年最高77.5%、最低45%,分十年,每年調降1.5%,至2029年最高62.5%、最低30%為止。如果該黨提案完成立法,年金改革進程將會終止在今年的所得替代率最高70%、最低37.5%,而且退休公務員年金還要依在職公務員薪資調整而調整。該項提案將造成公教退休基金財務困難、財政惡化。
六. 許宇甄、翁曉玲、蘇清泉等 18 人,爰擬具「戒嚴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總統先行宣布之戒嚴,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然而,就原先憲法第39條規定,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另外,戒嚴法十二條規定, 戒嚴之情況終止或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原狀,現行下戒嚴法已有相關條文。且台灣唯有在戰爭或叛亂時才能發布戒嚴,要件嚴格,並非輕而易舉便能戒嚴。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12/13和12/17院會討論事項
四、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郭智輝部長於就任前疑涉不當移轉股權,刻意規避陽光法案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強制信託規定,以及涉及股權移轉與逃漏稅捐及假交易之相關事宜,爰提出譴責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六、(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七、(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及委員高金素梅等24人分別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二)本院委員黃仁等29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十一、(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本院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及委員傅崐萁等20人分別擬具「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本院國民黨黨團,為經濟部部長郭智輝於就任部長前疑似涉及不當移轉股權,為嚴肅官箴及端正政府形象,建請院會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調查其是否涉及股權移轉相關弊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二十三、(一)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三)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四)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周黨團協商
12/16黨團協商:下午14點開始
-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傅崐萁等20人、委員陳雪生等29人分別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四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游顥等3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嘉郡等20人、國民黨黨團、委員黃健豪等17人、委員王育敏等19人分別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1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委員馬文君等25人、委員黃建賓等20人、委員盧縣一等17人、委員鄭正鈐等17人、委員王育敏等17人、委員張嘉郡等30人、委員王鴻薇等22人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分別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本院委員蘇清泉等3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三十五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9人、委員謝龍介等19人、委員王鴻薇等29人、委員丁學忠等17人、委員顏寬恒等20人分別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18人、委員游顥等38人及委員張智倫等17人分別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